每日播報!安徽省檢察院通報打擊毒品犯罪工作情況
              2023-07-08 07:42:15 來源:

              7月7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打擊毒品犯罪暨落實最高檢“七號檢察建議”工作情況,并發(fā)布5起典型案事例。


              (相關資料圖)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魯建武介紹,毒品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嚴厲打擊各類毒品犯罪。2022年以來,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捕毒品犯罪案件348件499人,依法批準逮捕277件400人,受理審查起訴毒品犯罪案件1453件2162人,決定起訴645件942人。嚴打犯罪的同時,全省檢察機關積極發(fā)揮訴訟監(jiān)督職能。

              2022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監(jiān)督公安機關立案32件33人,監(jiān)督公安機關撤案40件44人,糾正公安機關漏捕25人,糾正遺漏同案犯36人。對偵查活動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36件,已糾正136件。就毒品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12件,改判5件,發(fā)回重審2件。對審判活動提出書面糾正意見23件,已糾正23件。

              近年來,毒品犯罪呈現(xiàn)出新特點,新型毒品犯罪不斷涌現(xiàn),受眾年輕化趨勢明顯;利用寄遞渠道實施“網絡+寄遞”販運毒品等活動多發(f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呈上升勢頭。為加強寄遞安全監(jiān)管,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國家郵政局制發(fā)了“七號檢察建議”。2022年以來,共辦理涉寄遞違禁品案件124件287人,其中涉毒案件56件130人。

              下一步,省檢察機關將繼續(xù)發(fā)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加強溝通協(xié)作配合,形成打擊毒品犯罪整體合力。全面履行監(jiān)督職責,增強打擊實效。加強新型毒品犯罪問題研究,并持續(xù)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對各類毒品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部分典型案例】

              容留他人吸毒、販毒還洗錢 蕪湖一12人團伙均獲刑

              2021年7月至8月,被告人陳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以每支150元至30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并通過寄遞方式寄送給購毒人員。被告人趙某某、齊某某從陳某某處購買后將電子煙油加價販賣給吸毒人員,從中賺取差價。陳某某、趙某某為掩飾、隱瞞販賣毒品所得的性質和來源,利用他人的微信和支付寶賬戶收取毒資,并要求上述人員通過微信轉賬或其他方式進一步轉移毒資。

              被告人陳某某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78次,累計達211.8毫升,掩飾、隱瞞毒資23600余元。被告人趙某某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58次,累計123.2毫升,掩飾、隱瞞毒資5700余元。被告人齊某某等人均多次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另查明,被告人何某某等人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2022年2月25日,蕪湖市鳩江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陳某某等12人涉嫌販賣毒品罪、洗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訴。同年3月31日,蕪湖市鳩江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和量刑建議,以販賣毒品罪、洗錢罪等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八萬元、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其余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八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至五萬五千元不等。陳某某、趙某某上訴后,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制”大麻電子煙大肆販賣 肥西9人被判刑

              自2021年以來,被告人戴某某等人在經常出入酒吧、夜店等娛樂場所中接觸到含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發(fā)現(xiàn)有利可圖,于是自行購買合成大麻素粉調配成大麻煙油并進行分裝,制成成品的“大麻電子煙”,再通過網絡平臺大肆向社會販賣,并在販賣過程中又發(fā)展了王某某等八人作為其下線進行分銷,通過快遞方式進行發(fā)貨。

              2021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整類被國家列入管制。此后,被告人戴某某、王某某等人明知合成大麻素被國家列管,仍繼續(xù)向社會販賣“大麻電子煙”及大麻煙油。其中,被告人戴某某除通過下線向外販賣“大麻電子煙”和大麻煙油外,還直接販賣“大麻電子煙”32次236根、大麻煙油6次9瓶(約63毫升),非法獲利24422元;其余八名被告人案涉不等。公安機關先后抓獲該九人,并從戴某某等人處查獲“大麻電子煙”若干。經鑒定,被查獲的“大麻電子煙”中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

              2021年11月19日,肥西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戴某某等9人涉嫌販賣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同年12月29日,肥西縣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其余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八千元不等,其中七人被宣告緩刑。戴某某、邱某志上訴后,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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