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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信科技核心產品專利或存可替代性 勞務合作方上演“真派遣假外包”異象 焦點觀察
              2023-03-08 19:02:57 來源:

              《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修遠/作者 西洲/風控


              (相關資料圖)

              女為悅己者容,而資本逐利而容。資本市場上,想方設法粉飾報表甚至不惜鋌而走險“大整容”以博取更高估值的案例屢見不鮮。作為一家具有傳統生產制造企業的典型特征的磁性元器件產品制造商,廣東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信科技”)此番上市的創新實力或面臨重重考驗。

              一方面,美信科技授權發明專利數量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并且在與同行對比時,美信科技并未考慮合并范圍,倘若將子公司考慮在內,美信科技與同行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的差距或將被進一步拉大。另一方面,歷史上,美信科技多項發明專利申請存在多起因不具創造性被駁回的情況。值得一提的是,對應美信科技核心產品的一項發明專利,存在可替代性風險。

              而除了研發創新能力,美信科技對勞動力的需求也值得關注。報告期內美信科技存在大量勞務派遣行為,而美信科技對此整改的措施,現勞務派遣合作方變身為勞務外包商的異象,是否意味著美信科技假借服務外包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與此同時,美信科技的供應商公開表示,網絡變壓器生產行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除此之外,美信科技生產人員占比超六成、員工受教育程度偏低,以及2021年擴建項目大量增加員工人數等舉動,是否意味著,美信科技是否系一家勞動密集型企業,還是其核心產品網絡變壓器處于升級為現代化、自動化生產的階段?而其自動化生產是否依靠員工數量及勞動力實現增收?這與創業板“三創四新”的特征是否契合?或該打上問號。

              一、專利數量對比或開啟“屏蔽模式”,多項發明專利申請被駁“拷問”創新能力

              眾所周知,沖擊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三創四新”的要求,而美信科技或“內功不足”。

              此次上市,美信科技在與可比公司的專利數量對比中或開啟“屏蔽模式”,未將可比公司的子公司納入比較范圍。

              1.1 發明專利數量不敵可比公司,稱與可立克數量接近

              據2022年9月24日簽署的美信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2022年半年報財務數據更新版)》(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美信科技合計擁有57項專利。其中,境內發明專利4項,申請時間分布于2010年、2012年、2017年、2019年;境外發明專利2項,申請時間均為2017年。

              深交所要求美信科技說明相關發明專利在主要產品中的應用情況、對應產品銷售金額及銷售占比情況,發明專利數量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比較情況,2020年以來未新增發明專利原因和正在申請的發明專利情況,核心技術是否具備先進性。

              對此,美信科技披露了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發明專利數量比較情況。

              據首輪問詢回復援引的數據,截至2022年4月25日,美信科技授權發明專利數量為6項。同行業可比公司深圳順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絡電子”)、東莞銘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銘普光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可立克”)、深圳市京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泉華”)、惠州攸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攸特電子”)的授權發明專利數量分別為137項、32項、7項、30項、10項。

              接著,美信科技披露稱,其發明專利數量與可立克、攸特電子處于相近數量水平,相較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數量較少。美信科技產品結構較為單一,網絡變壓器為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其他可比公司業務規模較大,業務類別較多,研發方向多,所獲取的發明專利相對較多。

              需要指出的是,據美信科技2022年10月27日簽署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書”),美信科技共擁有67項境內授權專利,其中5項發明專利,62項實用新型專利;另有2項境外專利。

              然而《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研究發現,美信科技披露的可比公司授權發明專利數量,或并不完整。

              1.2 對比專利時或并未將子公司考慮在內,若按照合并范圍與同行差距或將進一步拉大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截至2022年4月25日,可立克母公司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數量為7項。

              據2022年4月26日簽署的可立克2021年年度報告,安遠縣美景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遠美景”)是可立克的全資子公司。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安遠美景擁有一項名為“一種開關電源電路”的發明專利,專利號為“201410492046X”,申請日為2014年9月23日,授權公告日為2016年8月10日,案件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由此可見,截至2022年4月25日,美信科技可比公司可立克合并范圍內的發明專利數量,高于美信科技所披數量。美信科技進行對比時是否并未考慮子公司授權發明專利情況?

              反觀美信科技方面,截至2022年4月25日,美信科技擁有的授權發明專利,專利權人均為美信科技。

              且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截至2022年4月25日,美信科技子公司尚無授權發明專利。

              也就是說,美信科技在對比發明專利數量時,并未計算合并范圍。若將子公司作為專利權人考慮在內,美信科技與同行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的差距或將被進一步拉大。

              問題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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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截至2022年9月24日,共有3項處于實審狀態的專利申請

              除了已獲授權專利外,美信科技還披露了正在申請的發明專利情況。

              據2022年6月8日簽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 截至2022年6月8日,美信科技共有3項發明專利處于實質申請中,分別為“一種平板變壓器”、“一種新能源汽車用車載變壓器及新能源汽車”、“一種集成濾波器件的新型網口電路”、“導磁膠及其制備方法”、“浸錫設備及浸錫方法”。

              值得關注的是,到了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美信科技在審狀態的發明專利減少了兩項。

              據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截至2022年9月24日,美信科技正在申請的處于實審狀態的專利從5項減少至3項,分別為“一種平板變壓器”、“一種集成濾波器件的新型網口電路”、“導磁膠及其制備方法”。

              通過對比不難發現,發明專利“一種新能源汽車用車載變壓器及新能源汽車”,于2022年7月15日取得授權。

              需要指出的是,專利申請“導磁膠及其制備方法”因不具創造性被駁回。

              1.4 名為“導磁膠及其制備方法”的專利申請,因不具創造性被駁回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美信科技名為“導磁膠及其制備方法”的發明專利的案件狀態為“駁回等復審請求”。

              據2022年6月1日發布的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本申請的全部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如果申請人不能在本通知書規定的答復期限內提出表明本申請具備創造性的充分理由,本申請將被駁回。

              至此不難發現,在簽署首輪問詢回復到簽署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的三個月時間里,美信科技一項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

              事實上,美信科技被駁回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并不僅此一項。

              1.5 除了上述被駁回的專利申請外,歷史上另有兩項發明專利申請因無授予前景遭拒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美信科技一項名為“一種集成式網絡濾波器件”的發明專利,案件狀態為駁回失效;專利號為“2017103340846”,申請日為2017年5月12日。

              該項專利的第三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顯示,本申請的獨立權利要求以及從屬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同時說明書中也沒有記載其他任何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因而即使申請人對權利要求進行重新組合或根據說明書記載的內容作進一步的限定,本申請也不具備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美信科技一項名為“一種以太網網絡變壓器及其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案件狀態為駁回失效;專利號為“2016107298400”,申請日為2016年8月26日。

              該項專利的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顯示,本申請的獨立權利要求以及從屬權利要求都不具備創造性,同時說明書中也沒有記載其他任何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因而即使申請人對權利要求進行重新組合或根據說明書記載的內容作進一步的限定,本申請也不具備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

              可見,歷史上,美信科技存在多起發明專利申請遭拒情形,原因均為不具備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

              至此不難發現,在與同行比較持有的發明數量時,美信科技或并未以合并范圍來核算,基于美信科技子公司暫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情形,倘若將子公司考慮在內,美信科技與同行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的差距或將被進一步拉大。此外,美信科技歷史上多項發明專利申請均曾因不具創造性而遭拒,美信科技的研發創新能力能否為其帶來競爭力?

              而關于專利的疑云遠未消散。

              二、核心產品對應的一項發明專利與同行“雷同”,或存可替代性

              一波未停一波又起。研究發現,美信科技名為“一種網絡濾波器”的發明專利,與兩家同行公司擁有的發明專利,有益效果與發明目的或存“重疊”。

              2.1 發明專利“一種網絡濾波器”意在降低人工成本,減少產品不良率

              問題仍未結束。在美信科技僅6項的授權發明專利中,存在可替代性風險。

              據招股書,在美信科技擁有的六項發明專利中,名為“一種網絡濾波器”的發明專利,專利號為“ZL201210275881.9”,申請日為2012年8月6日,取得方式是受讓取得。

              據國家知識產權公開信息,該項專利系受讓自美信科技實控人之一的張定珍。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該項專利狀態為專利權維持。

              該項專利的主要內容為:本發明的一種網絡濾波器,包括第一底座,第二底座和上蓋,所述第一底座和第二底座卡持配合,所述上蓋包覆第一底座和第二底座;所述第一底座和第二底座的兩側均設置有PIN針;所述相對的PIN針之間設置有電感線圈。將電感線圈從PCB板上改到了PIN針之間,從而可以省去PCB板和小外殼,降低了物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制作加工簡單,簡化了工藝流程。

              另,該項專利還具有以下優點:減少在纏線的線位錯誤;減少在組裝時PIN針歪斜;減少斷線;使用工具少、簡單;減少產品整體的不良率。

              需要說明的是,該項發明專利,對應美信科技的重要產品網絡變壓器。

              2.2 發明專利“一種網絡濾波器”,對應美信科技核心產品網絡變壓器

              據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深交所要求美信科技說明相關發明專利在主要產品中的應用情況、對應產品銷售金額及銷售占比情況。

              對此美信科技披露,“一種網絡濾波器”的應用領域是型號為LY88501DF、LG88501DF的網絡變壓器。網絡變壓器是美信科技的核心產品。

              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網絡變壓器相關產品的銷售收入及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8.92%、46.35%、38.4%、34.29%。

              而經《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研究發現,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多項已授權發專利與“一種網絡濾波器”同名或近似。

              2.3 鴻強科技的同名發明專利“一種網絡濾波器”,也能夠節省人力與加工成本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綿陽高新區鴻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強科技”)擁有一項名為“一種網絡濾波器”的發明專利,申請號為“CN201510511466.2”,申請日為2015年8月9日,授權日為2015年11月18日。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專利權維持。

              該項專利的主要內容為: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網絡濾波器,包括殼體、PIN針和電感線圈,殼體上設置有凹槽,電感線圈設置在凹槽內,凹槽兩側的殼體上設置有若干連通凹槽的卡線槽,電感線圈的線圈引線設置在卡線槽內。卡線槽邊緣設置有若干安裝通孔,PIN針固定連接在安裝通孔內。PIN針與卡線槽內壁將線圈引線端部緊壓固定,PIN針與線圈引線錫焊連接。殼體邊緣處設置有切割多余線圈引線的割線臺階。采用PIN針與卡線槽內壁將線圈引線端部緊壓固定的連接方式,代替傳統的繞線連接方式,工藝變得簡單,節省人力與加工成本,避免了原來使用鑷子容易破壞線圈引線漆皮、夾斷線圈引線的問題,并且提升了電氣性能和產品合格率。

              可見,鴻強科技的發明專利“一種網絡濾波器”,與美信科技的上述同名專利,存在高度相似之處。

              2.4 攸特電子的網絡濾波器纏線設備專利,可用設備代替人工進行操作

              不止如此,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開信息,攸特電子擁有一項名為“網絡濾波器纏線設備”的發明專利,申請號為“CN201811150311.0”,申請日為2018年9月29日,授權日為2021年2月19日。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專利權維持。

              該項專利的主要內容為:一種網絡濾波器纏線設備包括:工作臺、傳送裝置、排線治具及纏線裝置,傳送裝置、排線治具及纏線裝置分別設置在工作臺上;傳送裝置用于將排線治具傳送至纏線裝置處,排線治具用于對待纏線濾波器進行放置定位,纏線裝置用于對排線治具上的待纏線濾波器進行纏線操作。本發明的網絡濾波器纏線設備通過設置工作臺、傳送裝置、排線治具及纏線裝置,從而能夠代替人工對濾波器的PIN腳進行纏線操作,且能夠有效提高整體的加工效率及加工質量。

              通過對比不難發現,美信科技與鴻強科技的發明專利名稱相同,并且兩項專利的有益效果相近,均能夠節省人力成本,提高產品合格率。而攸特電子的發明專利“網絡濾波器纏線設備”省去了人工纏線操作,提升了加工效率和自動化程度。至此,美信科技的發明專利“一種網絡濾波器”是否存在可替代性?

              需要說明的是,攸特電子、鴻強科技均是美信科技的同行。

              2.5 上述專利所有權人攸特電子、鴻強科技,均是美信科技的同行

              據招股書,目前,行業內能夠量產10G Base-T網絡變壓器的主要企業為普思、帛漢股份、銘普光磁、攸特電子、四川經緯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緯達集團”)、美信科技等。

              而截至查詢日2023年2月22日,鴻強科技是經緯達集團的控股子公司。

              簡而言之,發明專利數量不及同行,已授權專利或存可替代風險,美信科技的研發創新能力或遭拷問。

              三、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與費用“倒掛”,原派遣單位突擊變身勞務外包商或為規避監管

              除了研發創新能力以外,美信科技“趕考”創業板身后問題諸多。美信科技存在大量勞務派遣行為,連續三年占比超10%,直到2021年年末才將至低于10%。對此美信科技稱已對該問題進行整改。但2021年美信科技勞務派遣費用不減反增。

              3.1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科以下學歷員工人數占比超九成

              值得關注的是,美信科技超九成員工的學歷在本科及以下。

              據招股書,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信科技及子公司員工學歷構成情況為,大學本科及以上、中專、中專及以下員工人數分別為55人、97人、577人,占員工總人數的比例分別為7.54%、13.31%、79.15%。

              可見,美信科技本科以下學歷員工人數占比超九成。

              3.2 2018-2020年,勞務派遣人員占用工總量的比重均超過10%

              需要說明的是,近年來,美信科技存在大量勞務派遣行為。

              報告期內,為保障生產穩定持續進行,針對用工難、人員流動性大的問題,美信科技對一些技術要求低的輔助性、臨時性、可替代性生產崗位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

              據2021年12月22日簽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書說明書(申報稿)》(以下簡稱“2021年招股書”)以及招股書,2018-2021年及2022年6月30日各期末,美信科技勞務派遣人數分別為72人、139人、124人、26人、7人;占用工總量的比重分別為14.81%、21.12%、17.74%、3.83%、0.96%。

              關于上述行為,美信科技稱,報告期內即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存在勞務派遣人數超過10%的情形,但目前美信科技已對上述情形進行了規范,且不存在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而受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情形。

              然而,《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研究發現,美信科技存在勞務派遣員工人數走勢與勞務派遣費用走勢“倒掛”的異象。

              3.3 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與勞務派遣費用“倒掛”,勞務費用居高不下

              據招股書以及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2021年3月起,為解決臨時用工需求,提高生產組織的靈活性,美信科技采用了勞務外包用工形式。

              報告期內,美信科技主要向東莞壹通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壹通勞務”)、東莞市渝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渝聯實業”)、東莞市企鼎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橫瀝分公司及東莞市企鼎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企石分公司(以下簡稱“企鼎信勞務”)采購了勞務外包服務。

              據2022年9月24日簽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以下簡稱“第二輪問詢回復”),2020-2021年,美信科技勞務派遣費用分別為219.71萬元、222.21萬元;同期,勞務外包費用分別為0元、745.92萬元。

              2020-2021年,美信科技勞務費用合計分別為219.71萬元、968.92萬元。

              而前文提及,2020-2021年,美信科技勞務派遣人數分別為124人、26人;期末勞務派遣人員占用工總量比重分別為17.74%、3.83%。

              也即是說,美信科技自稱于2021年對勞務派遣行為進行整改,勞務派遣人數及占比均大幅下滑,但當年美信科技勞務派遣費用只增未減,勞務費用金額也同比增長逾700萬元。

              不僅如此,美信科技于2021年3月起合作的勞務外包單位,與此前合作的勞務派遣單位存在重合。此情形也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

              3.4 勞務派遣人數走低的另一面,涉嫌通過“突擊”轉變用工方式為勞務外包

              在第二輪問詢回復中,深交所問及,2021年3月起,美信科技采用了勞務外包用工形式,其勞務外包的公司壹通勞務、渝聯實業以及企鼎信勞務均為美信科技勞務派遣公司。

              對此,深交所要求美信科技說明,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向同一供應商同時采購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能否進行有效區分,相應成本和費用的計算是否準確,勞務數量及費用變動是否與美信科技經營業績相匹配。

              對此,美信科技解釋稱,報告期內,美信科技向渝聯實業、壹通勞務、企鼎信采購勞務外包服務。渝聯實業、壹通勞務自2021年3月起,僅以勞務外包方式向美信科技提供勞務外包服務;企鼎信自2021年4月起開始與美信科技開展業務合作,且僅以勞務外包方式向美信科技提供勞務外包服務。美信科技不存在同一個月份向同一供應商同時采購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情況。

              通過上述回復不難發現,2021年3月以前,美信科技與渝聯實業、壹通勞務等公司均以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合作,而到了2021年3月,上述公司“突擊”變更成為勞務外包的合作形式。

              監管層問及美信科技,是否存在向同一供應商同時采購勞務派遣及勞務外包的情況,但美信科技卻在回復中,稱不存在同一個月份向同一供應商同時采購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情形。

              3.5 用工單位或通過倒簽勞務派遣協議等方式,以規避《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事實上,美信科技的勞務派遣人數占比或“另有隱情”。

              據2013年12月20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21次部務會審議通過,并現行有效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第二十八條規定,用工單位在本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于本規定施行之日起2年內降至規定比例。

              據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逐條解讀》,為使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較多的用工單位能夠平穩地將用工比例降至規定比例,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勞動者就業和勞動關系的影響,《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給予了用工單位兩年的過渡期,即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實施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可以在《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逐步降至規定比例。

              但此例外情形在實踐中可能會被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所利用,通過倒簽勞務派遣協議、勞動合同以及延長派遣期間的方式,來規避《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不僅如此,《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的,按照本規定處理。

              而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勞務派遣與服務外包以及承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出臺之后,很多勞務派遣公司開始在醞釀如何將勞務派遣用工變換形式以規避,相當多的單位采取勞務承攬、業務外包、服務外包等方式。

              因此,為了避免勞務派遣單位假借服務外包或承攬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的,按照本規定處理。這一規定將有效遏制用人單位“假外包,真派遣”的現象。

              顯然,用工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人數占比控制在10%以下。而在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于規定施行之日起2年內降至規定比例。

              反觀美信科技,2018-2021年及2022年6月30日各期末,美信科技勞務派遣人員占用工總量比重分別為14.81%、21.12%、17.74%、3.83%、0.96%。即美信科技在規定實施后仍存在占比超10%的情況,并且有至少三年時間勞務派遣用工比例在10%以上。

              在此情況下,美信科技披露的“2021年3月起,上述企業僅以勞務外包方式向美信科技提供服務”,以及“美信科技對于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方式能夠進行有效區分”等說法,是否能夠令人信服?而2021年美信科技勞務派遣人數及占比下滑,勞務派遣費用卻不減反增的同時勞務外包費用激增,是否意味著美信科技假借服務外包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美信科技是否存在變換用工形式來規避《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情況?種種疑問,或待監管層進一步考察。

              而問題并未結束。透過美信科技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的用工情況,或可“窺見”美信科技或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

              3.6 生產人員占比超六成,供應商公開表示網絡變壓器生產行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

              在第二輪問詢回復中,美信科技表示,生產環節中的部分工序(一般操作崗和輔助生產崗)工作內容簡單,重復性強,對技術技能的要求較低,僅需簡單培訓即可滿足崗位要求,同時存在用工需求量大但人員流動性較高的特征。

              因此,美信科技外部采購勞務相對集中在上述一般操作崗和輔助生產崗;與之對應,在勞務用工方式調整前后,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人員所從事的具體用工崗位不存在實質差異。

              不僅如此,美信科技稱,報告期內,公司積極產業布局適應下游行業快速發展,適度擴大了生產規模并優化了產品結構,美信科技自有員工人數及勞務用工需求量均逐年增加。

              在此基礎上,截至目前,美信科技員工類別以生產人員為主。

              據招股書,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信科技及子公司員工總數為729人,員工類別包括生產人員、研發技術人員、行政管理人員、銷售人員、財務人員。其中,生產人員數量為487人,占員工總人數的比例為66.8%。

              種種跡象均表明,美信科技對勞動力需求大。

              事實上,美信科技的供應商也公開表示,美信科技所的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

              據首輪問詢回復更新版,美信科技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瑞思”)等廠商采購委外加工服務。

              據科瑞思2022年9月26日簽署的招股書,科瑞思所屬自動化繞線服務市場技術要求高、集中度較高,而下游網絡變壓器成品行業較為成熟且屬勞動密集型產業,市場集中度低。

              對比來看,下游網絡變壓器行業發展較為成熟,因屬于典型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需要大量人工進行手工作業,使得市場集中度較低,主要參與者包括湧德電子、銘普光磁、帛漢股份、經緯達集團、攸特電子、美信科技、訊康科技等。

              另外還有大量其他中小型網絡變壓器生產商,參與市場競爭主體較多。因此,科瑞思下游客戶所在網絡變壓器生產行業對勞動力需求較大、市場競爭格局分散,導致毛利率較低。

              而美信科技方面,其在招股書中表示,行業內網絡變壓器生產制程對人工加工依賴程度較高,在勞動力成本上升、下游產業對磁性元器件企業的制造工藝需求提升的背景下,公司在網絡變壓器生產中持續引入自動化生產設備。

              且美信科技還將通過在網絡變壓器的自動化生產設備方面的不斷投入,將網絡變壓器生產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生產升級為現代化、自動化生產,推動現有產業與現代自動化持續深度融合。

              上述情形是否意味著,美信科技核心產品網絡變壓器所處的行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其產品處于升級為現代化、自動化生產的階段?

              3.7 美信科技以用工時而非機器設備,作為產能利用率的計算指標

              據美信科技招股書,美信科技產品型號眾多,各型號產品的工序復雜程度不一,無法簡單用統一的數量指標來衡量主要產品的產能及利用情況。因此參考行業內的通常做法和美信科技生產的實際情況,采取產線員工理論工時作為美信科技的產能衡量指標,產能利用率為實際工時除以理論工時。

              可見,美信科技用工時而非機器設備作為產能利用率的計算指標。

              而問題仍在繼續。

              3.8 2021年項目擴建后員工人數增至1,418人,遠超2019-2021年末員工人數

              據2021年3月編制的《廣東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能擴建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評報告”),美信科技產能擴建項目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擴建項目”)的工作制度為:擴建前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時;擴建后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時。

              擴建項目的勞動定員為:擴建前員工人數共1,000人,均在項目內食宿;本次擴建新增員工人數418人,擴建后員工人數為1,418人,均在項目內食宿。

              同時環評報告指出,原環評計劃設2,000名員工,由于原環評申報階段企業預估員工人數有誤,故本次擴建將此數據重新調整更正,即擴建前員工人數按1,000人計算。

              而2021年招股書以及招股書顯示,2018-2021年及2022年6月30日各期末,美信科技員工人數分別為414人、519人、575人、653人、729人。

              可見,2021年,美信科技計劃通過擴建項目所設的勞動定員,均遠超過2019-2021年各期末的員工人數。

              擴建前,全年工作300天并且實行3班制,同時勞動定員增加逾四百人,是否說明美信科技系依靠“增加員工數量”擴張產能實現快速增收?而美信科技實際員工人數,是否比招股書披露的員工人數要更多?

              此外,結合前文美信科技存在的大量勞務派遣及勞務外包現象,以及員工受教育程度偏低、生產人員占比超六成、專利存在可替代性等情況,是否意味著,美信科技是否系一家勞動密集型企業,還是其產品處于升級為現代化、自動化生產的階段?而其自動化生產是否依靠員工數量及勞動力實現增收?而這與創業板“三創四新”的特征是否契合?存疑待解。

              有明必有暗。美信科技的更多問題,《金證研》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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