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東盟經貿關系:競爭還是互補?-今日快訊
              2023-04-27 15:38:15 來源:

              2023年一季度,我國對東盟出口同比大增18.6%,對我國出口的拉動達到2.6個百分點;東盟在我國出口中的占比達到16.9%,較2022年全年提升1.1個百分點,與疫情前的2019年相比更是大增2.5個百分點。近年來東盟已經超過美國、歐盟等經濟體,開始成為拉動我國出口的主要力量。但與此同時,市場對于出口訂單轉移,尤其是東盟從我國“搶訂單”的擔憂也在不斷升溫。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后,我國出口市占率躥升,但這一優勢能否保持,東盟與我國之間經貿關系如何演繹,均存在不確定性。本篇報告從總量及行業的雙重視角出發,探討近年來我國與東盟在出口市場上競爭與互補關系的進展及變化。

              近年來我國與東盟在出口市場上的競爭關系明顯加強

              為了更好地衡量我國與東盟在出口市場上的競爭程度,我們引入了“貿易專業化指數”(coefficient of specialization,CS)的概念。


              (相關資料圖)

              根據計算,最終求得的貿易專業化指數的取值均在0與1之間,數值越大則兩地競爭性越強,反之則越弱。若取值為1,則表示兩地具有完全相同的對外出口結構;若取值為0,則表示兩地的對外出口結構迥異。根據UN Comtrade發布的SITC一級行業出口數據,我們計算了中國與東盟之間的貿易專業化指數,結果顯示:2012年開始我國與東盟之間的出口競爭關系便不斷加強,即使在新冠疫情爆發后的2021年,這一趨勢也并未改變。

              美國經濟學家巴拉薩(Balassa)于1965年提出了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RCA),這是衡量一國產品或產業在國際市場競爭力最具說服力的指標,它旨在定量地描述一個國家內各個產業相對出口的表現。通過RCA指數可以判定一國的哪些產業更具出口競爭力,從而揭示一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具體來說,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是指一個國家某種商品出口額占其出口總值的份額與世界出口總額中該類商品出口額所占份額的比率。

              一般而言,RCA 值接近1表示無相對優勢或劣勢可言;RCA值大于1,表示該商品在國家中的出口比重大于在世界的出口比重,則該國的此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比較優勢,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RCA值小于1,則表示在國際市場上不具有比較優勢,國際競爭力相對較弱。

              從SITC一級行業來看,我國在以材料分類的制成品、機械和交通運輸設備、雜項制成品三個大類行業的出口市場具備優勢,而在后兩個行業的出口市場上與東盟形成了明顯的競爭關系。不過,當前我國在這兩個行業上的RCA指數仍高于東盟,意味著我國相關行業的出口競爭力仍然強于東盟。而東盟在動植物油脂蠟行業的出口競爭力明顯高于我國,這與其所處的自然環境和要素稟賦有關。

              盡管目前我國與東盟在機械和交通運輸設備、雜項制成品兩個行業的出口市場具有明顯的競爭關系,但二者的趨勢變化卻并不完全相同:機械和交通運輸設備方面,2016年以前我國的出口競爭力出現下滑,東盟的出口競爭力提升,二者之間差距不斷縮窄。但2016年后我國的出口競爭力出現回升,與東盟之間的差距并未繼續縮窄,而這背后的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我國出口產品技術水平的提升。雜項制成品方面,2012年開始我國的出口競爭力震蕩下滑,而東盟則明顯提升。雜項制成品中主要包含家具、服裝、鞋靴等勞動密集型產品,這一現象同時也反映出我國在勞動密集型產品方面的出口競爭力持續減弱。

              在各細分行業,我國與東盟間的競爭關系也并不相同:1)我國與東盟均具有較強出口競爭力,存在較強競爭關系的行業包括:自動數據處理設備、電信錄音裝置、電氣設備(包括工業大型電氣設備以及家電等)、家具、旅行用品及箱包、服裝、鞋靴等。其中,我國出口競爭力與東盟相近或低于東盟的行業包括電信及錄音設備、電氣設備、服裝、鞋靴,而在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家具、旅行用品、箱包等行業我國的競爭力明顯強于東盟。2)我國具備較強出口競爭力而東盟出口競爭力較弱,不構成競爭關系的行業包括:通用機械、水熱照明裝置、未列明雜項制品(如玩具、辦公用品等)。

              近年來我國與東盟在對外貿易上的互補關系亦在加深

              不斷加強的競爭關系只是我國與東盟經貿關系演變中的一個方面,二者之間的互補關系同樣不可忽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過程中,國家與國家、經濟體與經濟體之間在產業鏈上的分工也在持續細化深化。這一方面促進了資本收益的提升,另一方面也使各國之間的依賴度和互補性明顯上升。雖然我國與東盟在部分行業出口市場上的競爭日趨激烈,但這并不妨礙我國與東盟間形成更加緊密的互補、依賴關系。

              近年來,我國在東盟進口中的占比大幅提升,而東盟在我國進口中的占比也出現改善。根據聯合國商品貿易統計數據庫的統計,2010年至2021年東盟自我國進口總額由1229.4億美元增長至3884.4億美元,增長216%,我國在東盟進口中的占比由17.2%升至30.2%,同期東盟在我國進口中的占比也由8.0%提升至10.5%。

              不過與競爭關系不同的是,經濟體與經濟體之間的互補關系可能并不對稱。參考貿易專業化指數(CS)的編制方法,我們設計了“貿易互補性指數”,以更精確的衡量我國與東盟間的經貿互補性。

              具體來說,最終求得的貿易互補性指數的取值均在0與1之間,數值越大則兩地互補性越強,反之則越弱。根據UN Comtrade發布的SITC一級行業進出口數據,我們分別計算了中國出口與東盟進口之間、東盟出口與中國進口之間的貿易互補性指數。結果顯示:近年來東盟出口與我國進口間的互補關系下降,而我國出口與東盟進口間的互補關系明顯提升,即在我國與東盟的經貿合作中,東盟對我國的依賴度在明顯加深,而我國對東盟可能卻并非如此。

              為了更好地衡量我國與東盟在各行業的貿易互補性,我們引入了“行業貿易互補性指數”這一概念。當0<行業貿易互補性指數<0.5時,說明兩國在該行業貿易互補性較弱,當0.5<行業貿易互補性指數<1時,說明兩國在該行業互補性較強,當行業貿易互補性指數>1時, 說明兩國在該行業貿易互補性極強。

              分行業來看,我國與東盟在不同行業的互補關系并不相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我國進口與東盟出口互補性較強,而東盟進口與我國出口互補性較弱。這種情況說明在該行業,我國對東盟進口具有較強的依賴度,包括非食用原料、礦物燃料、潤滑劑和相關原料、動植物油脂蠟等,主要集中在上游原材料行業。例如,2022年中國天然橡膠進口來源國最多的四個國家分別是東盟的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全年進口量分別為269.61萬噸、149.64萬噸、65.14萬噸、18萬噸,占比分別為44.48%、24.69%、10.75%、2.97%。我國自東盟進口的棕櫚油占我國棕櫚油進口總額的比重更是常年超過90%。

              2)我國出口與東盟進口互補性較強,而東盟出口與我國進口互補性較弱。這種情況說明在該行業,東盟對我國進口具有較強的依賴度,包括化學品及有關產品、以材料分類的制成品等,主要集中在中間品行業。東盟對我國紡織原材料進口依賴度高,2022年越南服裝產業鏈使用的棉花、紗線、織物等紡織中間品自我國的進口比例達到50.3%。

              3)我國出口與東盟進口、東盟出口與我國進口均具有較強的互補性。這種情況說明在該行業,我國與東盟間聯系緊密,雙方相互依賴度較強,包括機械和交通運輸設備、雜項制成品等。從更細分行業來看,在這兩個行業中可以明顯發現東盟對我國出口的生產制造設備具有較強依賴度,如在動力機械及設備、金屬加工機械、通用機械等行業。

              小結

              當前,我國與東盟在出口市場上是競爭與互補共存的局面。盡管近年來兩者之間的競爭關系可能有所加強,但其中互補關系也不可忽視。分行業來看,我國與東盟在不同行業的出口市場上經貿關系差異顯著:

              1)我國與東盟在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上的競爭關系較為明顯。從服裝出口來看,2013年至2019年,我國出口市占率由40.5%降至33.0%,而同期東盟出口市占率由9.7%升至13.7%。疫情爆發后的2021年,我國服裝產品出口市占率雖小幅回升到34.7%,但也僅與2018年相近,而東盟則繼續攀升至14.1%。不過,東盟對我國紡織原材料進口的依賴度較高。

              2)我國與東盟在機電產品上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東盟對我國出口的生產制造設備具有較強依賴度,如在動力機械及設備、金屬加工機械、通用機械等。

              3)我國對東盟的原材料具有一定的依賴性。中國自東盟進口的礦產品、塑料橡膠及其制品、油脂等規模相對較大,而與新能源產業關系緊密的鎳礦等對東盟的依賴度也較強。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部分低端產業喪失比較優勢并向外轉移是大勢所趨。與東盟相比,我國在經濟體量、發展階段、人口數量、技術水平等方面仍具有相當大的優勢,這決定了東盟對我國出口的替代作用相對有限。根據世界銀行WDI的數據,我國2021年GDP總量大約為17.7萬億美元,而東盟整體GDP約為3.3萬億美元,占我國GDP總量的18.9%;人口方面,2021年東盟總人口約6.73億,約為我國人口的48%;人均GDP方面,僅有新加坡和文萊明顯高于我國。

              從提升出口競爭力角度來看,韓國出口部門的轉型發展值得我國參考。隨著中國以及東南亞經濟的迅速發展,學界一度出現日本、韓國“產業空心化”、出口競爭力下滑的論斷。但實際上,日本與韓國在制造業以及出口市場上的表現大相徑庭:1982年至今,日本出口市占率由6.51%降至3.31%,接近腰斬,制造業在GDP中的比重也下滑至20%左右;而1983年至今韓國工業份額均維持在25%以上的較高水平,近年來甚至一度超過30%,出口產品技術含量、出口市場份額也表現強勁。

              我們認為,韓國出口產品競爭力持續提升的原因有以下兩方面:

              一是,韓國生產性服務業迅速發展,對制造業升級的支撐作用逐步凸顯。生產性服務業對制造業轉型升級的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1)節約企業成本。如交通運輸、商務服務業的發展將降低企業的運輸、管理、財務費用等成本,通信服務業發展將提升制造業數字化水平并提升生產效率等;2)金融保險行業的發展將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減輕融資約束對制造業企業的制約;3)將生產性服務業外包可以使制造業企業更加專注于主營業務,提高其核心競爭力;4)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還可以產生規模效應,并通過知識外溢等渠道形成正外部性。

              從1960年到2018年,伴隨著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占比提高,韓國制造業份額也在提高,且其中制造業份額的增長主要來自計算機、電子和光學儀器、電氣設備、機器設備以及交通設備等引領制造業產業高端化的行業。作為對比,近年來日本的交通運輸、信息通信、金融保險等生產性服務業在GDP的占比均出現了下滑。可見,韓國強勢的研發、設計和電子商務部門,對提高韓國制造業附加值、以及促進產業升級調整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二是,韓國制造業產業集中度提升,有助于韓國搶占全球制造業份額。一方面,韓國通過集中資源打造主導產業的產業政策,形成若干重點產業集群。例如韓國頒布了《汽車工業育成計劃》、《半導體芯片保護法》、《21世紀電子發展規劃》等一系列支持政策。2000年開始,韓國汽車、化學、電子和電氣設備、計算機、電子和光學產品四大行業的產值占韓國制造業總產值持續保持在50%以上,近年來更是上升至接近60%,制造業的產業集中度較高.而2021年日本最大的四個制造業行業占其制造業總產值的比重尚不到50%;另一方面,韓國舉全國之力,通過信貸資源傾斜、企業兼并重組等方式打造行業巨頭,現代、三星等就是典型。2022年韓國10大暢銷車型均來自現代,2022年三星手機在全球市場上的占有率為22%,位列第一。

              我們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提升我國制造業競爭力,穩定我國出口市場占有率,推動我國出口部門邁向新的發展階段:

              一是,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動其與先進制造業的深度融合。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相關定義,在我國生產性服務業主要包括研發設計、貨運倉儲、信息服務、金融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租賃服務、商務服務、人力資源管理與職業教育培訓服務、批發貿易、生產性支持服務等10大類。目前,我國專業化和高端化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相對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作為實體經濟重要基礎的高端制造業的發展。202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作為2023年的一項重點工作,其中特別強調“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堅定不移建設制造強國”。這充分反映了服務業尤其是生產性服務業對于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進而實現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作用。往后看,需要進一步推動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深度融合,穩步提升我國產業發展的綜合競爭力。

              二是,加大對優勢產業的支持力度,打造優勢產業集群。從全球制造業的發展經驗來看,先進制造業往往以集群的方式存在,并表現出較強的集聚效應。近年來我國制造業迅速發展,產業集群也不斷涌現,如上海市集成電路集群、深圳市新一代信息通信集群、無錫市物聯網集群、東莞市智能移動終端集群等,但產業集群的集中度仍有待提高。因此,可以發揮我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做大做強優勢產業和一批骨干、龍頭企業,并加強頭部企業對產業發展的牽引、推動效應。

              三是,繼續落實穩外貿、穩外資政策,為出口導向制造業的轉型升級贏得時間。我們測算,過去兩年我國新增制造業投資中,出口部門貢獻了6成左右的終端需求來源(參見我們報告《中國制造業投資全景圖》)。因此,穩定出口對于穩定我國制造業投資,以及為制造業投資沿著增加值鏈條的不斷躍升都是至關重要的。2022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出口增速的下行,穩外貿、穩外資開始成為我國經濟工作的重點之一,相關政策不斷推出。2022年9月商務部印發了《支持外貿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從增強外貿履約能力、激發創新活力、強化保障能力等多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兩會預算報告同樣提出“支持加力穩定外貿”,并在貿易協定、稅收政策、跨境電商、自貿區等多方面做出了部署。2023年4月7日舉行的國常會再度指出,“要針對不同領域實際問題,不斷充實、調整和完善有關政策,實施好穩外貿政策組合拳,幫助企業穩訂單拓市場”。此外,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未雨綢繆,把“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作為2023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在擴大市場準入、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積極推動加入高標準經貿協定和推動外資標志性項目落地建設等方面,均做出部署。短期內,應繼續落實好當前的一系列穩外貿、穩外資政策,減輕我國出口下行壓力,并為出口部門的轉型升級贏得時間。

              (作者為平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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